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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亩补贴300元年连片流转逾300亩栎叶枇杷

2022-06-28 12:08:45  瑞士农业网

每亩补贴300元/年 连片流转逾300亩

每亩补贴300元/年 连片流转逾300亩

南沙向农民送出大礼包!近日,《〈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2016年实施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 在南沙区官方网站发布。《细则》给出了一揽子惠民政策,其中包括提供种粮以及种植主导农产品补贴。据悉,对符合镇村规范要求、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连 片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农民,南沙区财政拟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补助。  打造四个万亩农产品基地  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中的一大亮点则是,南沙拟将打造四个万亩主导农产品生产基地。  作为产藕名地,南沙要打造的便有万亩莲藕生产基地。该基地以南沙区西南部(下横沥水道以南)作为重点发展区域,辐射全区。基地内机耕路纳入农村 机耕路硬底化建设计划,争取3年内完成建设。与万亩莲藕生产基地类似的,则是万亩甜玉米生产基地。玉米生产基地以横沥镇作为重点发展区域。  记者注意到,《细则》支持民间举办莲藕文化节、甜玉米文化节等宣传推介活动,南沙区财政给予活动经费补助,但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另外两个万亩基地则是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和万亩水产健康养殖基地。万亩蔬菜基地,核心区域为大岗镇东升农场以及周边的庙贝、庙青、高沙、新沙 等村,辐射全镇。《细则》支持建立以蔬菜为载体的科普教育和观光休闲项目,且对前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最高可给予财政支持100万元,而企业的科普教育和观 光休闲基础设施建设按以奖代补方式实施。  至于万亩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则以围垦公司十七涌以南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基地内鱼塘签订合同的使用年限可达10年,并将配套完善电力供应。  龙头企业可按直接带动农民增收额1%获取奖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而《细则》也规定,对符合镇村规范要求、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连片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农民,南沙区财政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补助。  与此同时,《细则》也明确打造强实力农业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新增租赁土地、租期3年以上并已实际投入生产的,给予每亩200元补助;对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直接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的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而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可获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龙头企业带动南沙区农民共同发展,南沙拟将按直接带动农民增收额的1%给予贡献奖励。  新建蔬菜温室大棚建造成本可获五成补助  在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同时,《细则》也明确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按50亩以下、50—200亩、200 亩以上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开办补助。类似的,对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持续规范运作一年以上的,按成员30人以下、30—49人、50 —99人、100人以上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7万元、10万元的开办补助。  记者注意到,对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新增租赁土地、租期3年以上并已实际投入生产的,南沙拟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同时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直接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每家单位每年的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南沙区农民共同发展,按直接带动农民增收额的1%给予贡献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还提出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南沙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经审批同意的新建蔬菜温室大棚和喷淋设施按审定的建造成本给 予50%补助,对经审批同意的新建水产越冬棚和花卉大棚按审定的建造成本给予三分之一的补助,对水产越冬棚和蔬菜大棚更换薄膜按每亩每次700元的标准给 予定额补助。  拟建设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生产得好还必须卖得好。为此,《细则》提出优化农产品销售渠道。其中,南沙拟建设一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将落户东涌镇。与此同时,南沙拟将在大岗镇、横沥镇、万顷沙镇和南沙街各建设一个农产品产地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扶持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对企业建设加工厂房给予优先优惠解决用地;对企业贷款购置加工设备和收购区内农产品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政策减免税收。  记者注意到,南沙还鼓励发展农超对接和直销配送。对企业(含超市、市场)与区内生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签订农产品购销合 同,拟按收购额给予5%的购销补助;生产户在超市、农贸市场和生活小区建立农产品品牌直营店(档),连续经营1年以上,单独设立直营店的每店每年补助1万 元,在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直营档的,每档每年补助3000元。    种粮有补贴水稻每亩每造补150元  为了稳定粮食生产,南沙区财政对种植水稻继续给予每造每亩150元的补助,对种植玉米给予每造每亩1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连同上级的种粮补贴资金一起发放。  同时,《细则》明确引导发展主导品种。每个镇街培育发展1—2个主导品种,南沙区财政对主导品种的生产户给予每年每亩50元的专项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还重点支持水旱轮作,对旱地改水田给予每亩200元的轮作补助。设立150万元比学赶帮超专项奖励资金  在优化科技支撑方面,《细则》规定,南沙区科技三项经费每年安排用于农业的项目资金比例不少于20%;对市农科院每年举办新品种展示活动,每年 给予30万元的费用补助;镇街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区、示范区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南沙区财政按每亩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镇街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 范项目,南沙区财政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的补助。  记者注意到,街镇举办针对农民的农业技术技能培训活动,南沙区财政按每场(次)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而社会组织针对农民开展的技术技能培训,则可按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获取补助。  同时,南沙区财政每年设立150万元比学赶帮超专项奖励资金,对主导品种创高产、创高效、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南 沙区农林局每年选定10个主导品种,设立高产奖、高效奖,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此外,每年评定2—3个 技术推广贡献奖,每个奖励10万元。  打造农业生态旅游名片  为优化拓展农业的都市功能,《细则》提出打造南沙农业生态旅游名片和一批文化风情旅游村。  其中,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观光农业示范园,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的特色农庄每家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星级农家乐,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在打造文化风情旅游村方面,南沙拟把万顷沙镇红港村、榄核镇子沙村、东涌镇大稳村、横沥镇冯马三村、黄阁镇莲溪村和南沙街塘坑村等村作为文化风情旅游村。南沙区财政将对旅游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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